关于医保结算、慢性病、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外转等相关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12-1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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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医保结算:

    1.门诊费用、住院费用我院均已实现一站式结算。

    2.线下窗口一卡通、医保电子凭证等多种方式都可结算。

    3.线上也可进行基本医保结算。

    二、慢性病我院暂未开展此项服务:

    请参照滁州市医保局(滁医保发〔2022〕54号)文件执行。(详情请见附件)

    三、工伤保险我院暂未开展此项服务:

    需患者或者患者所在单位前往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领取申请表格》并按定远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办理即可。

    四、参保人员外转:

    转外住院费用报销的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员,可由具有转诊资质的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在协议医疗机构医保办直接申报办理,也可到医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或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皖事通APP 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审核,审核通过的将申请人异地就医信息备案上传并通知参保人员,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原因(或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并通过信息网络系统上传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二)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 地、长期居住地外,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再降低 10 个百分点。急诊急救的情形,依据参保患者首诊病历确定。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依据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提供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等认定。

    (四)在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通过国家平台结算的, 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待遇政策,非国家平台结算的, 执行参保地医保目录和参保地待遇政策.新农合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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