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力定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1-09-01 00:00

    为了更好地提供企业信息公开服务,本公司编制了《安徽电力定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公司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公司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公司的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公司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公司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公司编制的《安徽电力定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公司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公司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本公司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公司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公司申请获取。本公司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公司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地址:曲阳路405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0-7194609;传真号码:0550-7194609。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公司申请公开相关信息,应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如下表所示)。申请表可以在定远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公司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本公司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公司掌握的相关信息,本公司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公司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公司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公司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公司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相关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公司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单位投诉,接受投诉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