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报】优化市场环境 提振消费信心

来源:安徽日报 阅读: 发布时间:2023-04-04 09:32 字体【  

今年以来,消费市场总体呈稳步恢复、持续回暖态势。但居民兜里的钱不好花、不愿花、不敢花的问题仍然存在。如何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日前,记者走访了定远县,该县不断探索“便民、利民、为民”的消费维权新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围绕“受理、维权、宣传、共治”四大重点,不断推进消费维权工作。近10年来,该局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8000余件,调解成功率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0余万元,受到消费者的肯定与好评。

提服务,优化消费体验

3月16日,记者走进定远县城心之惠超市安盐广场店,近5000平方米的超市里灯光明亮、地面整洁、商品琳琅满目。在水产区一角,几位消费者拎着刚购买的水产品排队称重。陆女士指着超市旁边的厨房说:“我不太会做饭,今天休息,就来超市买了条黑鱼和两块五毛钱的酸菜,在这里加工好,一会就可以端一盆酸菜鱼回家请父母吃了。”一旁50多岁的沈女士笑着说:“我是这里的老顾客,今天买了一条鲈鱼,也准备在这里加工。超市帮消费者做菜,这种服务真贴心!”

心之惠超市董事长助理江源告诉记者,近年来,因种种原因实体店的经营越来越困难,县级超市更是如此。“为此我们努力提升服务水平,顾客喜欢整洁舒适温馨的消费环境,冬天我们开足暖气,夏天空调到位。顾客喜欢新鲜优质的水果蔬菜,我们就到第一线去采购。顾客喜欢买水产品,但担心自己做不好,我们就请来几位厨师免费帮顾客加工。”

在超市的“消费维权联合站”里,店长陈世玲告诉记者:“超市推出了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但我们注意产品的品质,维权的顾客几天碰不到一例。超市的日客流量达到了1600人次以上,我们用服务和诚信换来了顾客的认可。”

消费者不仅对商家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同时对消费维权服务的要求也水涨船高。为此,县市监局整合原工商部门“12315”、质监部门“12365”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投诉举报平台,成立“12315”投诉举报中心,同时将政府网站、“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转来的各类投诉举报案,统一划归投诉举报中心处理,并配备4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受理、处置工作,保障消费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据定远县消保委秘书长陈尔东介绍,全县各乡镇公用企业、大型超市、商场、连锁经营店、菜市场都建立起“消费维权联络站”,并聘请了社会各界威望高、法律意识强、群众基础好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工商业户等作为“消费维权联络站”工作人员,调处居民消费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及时受理消费者的诉求、解决消费纠纷、提供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在各乡镇商场、超市、菜市场、景区等地设立了“消费维权联络站”65个,实现了简易投诉内部解决和消费纠纷及时化解,未发生消费者到上一级消费维权部门申诉、举报的事件。


消费者在超市的消费维权服务站反映问题。

重维权,保障消费权益

范女士经常逛附近的超市,买菜、添置日用品等。“买的多,总会碰到个别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者所购的商品不合意,这时维权就成了我最关心的问题。”范女士说。

3月3日,她在心之惠超市买了一把小葱,回去做饭时发现葱白上有蓝色颗粒。她就找到店长,认为小葱可能被农药污染了,店长立即找来当天小葱的质检安全合格证,但是她认为证明可能有假。超市董事长孙学好得知情况后,当即联系县市监局工作人员,按照工作人员的推荐,将这把500克小葱寄到有关部门检测,经检测后判定农药残留符合规定。孙学好说:“我们一定把好进货关,顾客要维权,我们不会回避,现在花了600元检测费,结果双方都放心了,蓝色颗粒只是保鲜剂。”

然而,面对消费者的投诉,不少商家也会存在推诿现象,所以消费者协会就必须发挥维权保障作用。“消费者是弱势群体,无论投诉案值大小、案情处理难易程度如何,我们都要依法维权,给消费者一个明确、满意的答复,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消保委副主任、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榕斌说。

去年6月初,王女士反映,她5月20日在县城一家电器商场购买了一台洗衣机,安装后她因事外出,3天后返回发现家里被淹,经消协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核实,确认因洗衣机漏水造成房屋木地板及墙裙损坏。一开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承认责任,后经消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最后双方最终协商一致,洗衣机售后人员安装不到位是造成洗衣机漏水的主要原因,该电器商城给王女士作出赔偿。

为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市监局积极开展消费提示警示工作,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公布投诉电话、发放宣传手册等,开展“送法上门”“送法下乡”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力求把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企业。

超市的红色驿站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搭平台,化解消费纠纷

近年来,网络购物越来越多,而相关的投诉也直线攀升。该县大力畅通网上维权渠道,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维权典型案例点评、发布消费警示、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加大网上维权力度。

2月21日,穆女士向县消保委反映,她近日在潮货代购店购买了一条男裤,收货后发现裤子尺码不合适,想要退货,商家告知可以。然而,她在13天后提出退货申请时却被拒,于是向消协投诉。

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查到了这家网店的地址,位于定远县工业园内。随后,县经开区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找到商家。“一开始商家不同意退货,认为超出了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日期。顾客认为她花了331元钱购买的裤子没有使用过,完全可以退货。因穆女士是外省人,我们多次召开视频会议进行协商,一周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商家同意退货退款。”县经开区市场监管所康力对记者说。

据了解,仅去年,该县消保委共处理网购投诉2655起;今年以来,县消保委已接到并处理网民咨询、投诉、举报等信息共462起。

针对消费领域出现新情况,该县市监局积极创新维权处理机制,加强与法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等部门协作,通过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召开联席会议、畅通维权案件移送渠道等工作,构建横向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调对接机制,成立了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为进一步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在消费者维权发生纠纷后,先由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进行调解,涉及金额较大、案情较复杂、调解不成的,由法院立案审理,既提高了消费争议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又提升了消费纠纷双方的信服度和满意度。近年来,该局与法院、消保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6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