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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定远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做好体检、考察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2-06-10 17:17 字体【  

根据《2022年定远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现将2022年定远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并就做好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有关事项

(一)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

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地点、费用

1.时间: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上午7:30。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按时到达体检中心集合,逾期不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因疫情集中隔离不能参加体检的除外)。

2.地点:定远县总医院花园湖体检中心(定远县长征西路,花园湖公园西)。

3.费用:体检费用据实收取(404元/人)。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不要吃饭和饮水。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女性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

(四)疫情防控要求

体检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有序排队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近14天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安康码”以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经核验,“安康码”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且核酸检测为阴性,方可参加体检。

二、考察有关事项

(一)考察对象

进入体检阶段且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三)考察需提供材料

1.《2022年定远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见附件2),正面由本人填写,背面由相关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

2.《无(有)犯罪记录证明》。

3.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察要求

1.体检当天,由我局工作人员在体检中心为考生现场开具《调档函》和《无(有)犯罪记录证明调查函》。

2.考察对象须于6月22日前将考察材料递交到定远县住建局建筑管理质量监督站办公室(五楼507室),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须本人亲自递交)。

三、其他事项

体检、考察对象须保持通讯畅通,并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咨询电话:0550-4288500


附件:2022年定远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xls

2022年定远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doc

 

 

 

定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