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规定要求,现将我县大中小型水库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名单进行公告。
附件:定远县2023年大中小型水库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名单表
定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附件:定远县2023年大中小型水库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名单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