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通知》(皖教督〔2024〕1号)和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滁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滁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滁州市2023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实施方案》(滁教督〔2024〕2号)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教育局组成评估组,将于2024年4月22日至23日对定远县党政领导干部2023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进行督导考核市级复查。
特此公告。
定远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