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办〔2023〕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实施稳就业提质扩量服务“家门口”就业三年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30日
皖政办〔2023〕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