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主要包括: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dingyuan.gov.cn/zwgk/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水务局联系(地址:定远县东城路水务局二楼办公室,电话:0550-4022431,邮编:2332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来,定远县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积极贯彻落实定远县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2020年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调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梳理细化年度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向社会主动发布信息,积极做好水务政策解读,组织开展水务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保证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发挥了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1.2020年我局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主动公开信息,对照新修订信息公开目录制定分解任务,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17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领导活动信息18条,规划计划及决策部署落实情况31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3条,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和财政专项资金11条,应急管理4条,精准脱贫2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23条,新闻发布2条,政策解读9条,主动回应1条,监督保障23条等。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发布水务领域重要信息。围绕黑臭水体治理、河长制工作进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等重点领域在政务公开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其中,及时发布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会同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信息;设立河长制工作专栏,及时发布本市河长制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度,定远县水务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定远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在全系统大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部署。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三是注重对动态信息、立改废的管理,动态调整立改废、有废止的及时排查删除。定远县水务局严格执行保密规则,坚持应公开的全面公开,严禁将触及单位机密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对外公开,严防涉密。
(四) 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为贯彻落实《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远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政办秘〔2020〕97号)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两化”平台建设同时结合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的相关要求,前往县政务公开办跟班学习,按照标准设置目录,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平台的便民性和可读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股室(经办机构)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公开网站日常监管,每月安排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检查。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和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等情况。
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部署,我局认真听讲、学习新条例集中宣讲内容,重点掌握了新条例修订的背景、整体思路、主要变化、内容解读和新的要求等五个方面。我局立即开展部署“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形成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亲自抓,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抓的工作局面。同时按照专项行动要求,我局全面梳理排查本部门已公开政府信息,对存在的公开质量不高、内容不全面、发布不及时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逐项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到位,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1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6707611.75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020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其他举报、投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完善,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信息录入不规范。
二是信息表现形式还不够丰富,主要是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相对较少。
三是相关栏目的信息公开较少如新闻发布等,各股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强。
(二)改进情况
加强责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抓好政务公开培训和学习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坚持规范工作、稳妥推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定远县水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