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阅读: 发布时间:2023-12-15 16:34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定远经济开发区、县现代农业示范园管委会:

《定远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已出,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3年12月15日


定远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一、考评对象

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县政府各有关单位、各直属机构,22个乡、镇人民政府(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主要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完成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规范性、质量效果和工作保障等开展考评。

(一)基本信息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目录标准,考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信息保障发布情况,重点考评政策解读与回应、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专题信息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等。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省、市、县季度部署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等。

(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省、市、县检测反馈问题、读网发现问题及其他交办问题整改等情况,包括空白目录、错敏字词、错误链接、无效链接、个人隐私信息和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以及影响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的其他问题。

(四)工作保障情况。各公开单位人员落实、变动情况,要素保障情况,遵守政务公开工作纪律情况,工作人员工作回应、工作落实情况等。

三、考评方式

(一)分类考评。为保障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季度考评采取分类考评方式。第一类:各乡镇人民政府;第二类:县直有关单位、定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第三类:县属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

(二)考评方式。实行季度考评,每季度考评一次,考评实行倒扣分制,总分100分,结合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季度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照考评内容及分值设定,核算当季度得分(见附件2)。

四、结果运用

季度考评得分经综合加权计算后,结果计入年度考核,占年度考核比重70%。连续2次季度分类考评得分排名靠后的,提请县政府同意,视情约谈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人。

附件:1.县政务公开季度考评单位名单

2.2023年县政务公开季度考评内容及分值设定

3. 加分因素


附件1

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考评对象

一、乡、镇人民政府(22家)

定城镇、炉桥镇、永康镇、张桥镇、吴圩镇、连江镇、朱湾镇、藕塘镇、池河镇、西卅店镇、三和集镇、界牌集镇、仓镇、大桥镇、桑涧镇、蒋集镇、严桥乡、二龙回族乡、拂晓乡、七里塘乡、能仁乡、范岗乡

二、县直有关单位(35家)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科技局、县地震办、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审计局、滁州市定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信访局、县商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供销社、县残联、县税务局、县烟草局、县气象局、定远经济开发区


附件2

2023年县政务公开季度考评内容及分值设定

考评内容

及分值

考评指标

计分方式

考评依据

基本信息保障

(30分)

各公开单位对照政务公开目录标准指引,按期对本单位目录(含子目录)信息进行逐一梳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内容“三审”制度,定期更新发布(有特殊更新时限的目录除外),做到格式规范、信息准确、真实有效。

按要求未更新发布信息,每个子目录扣3分;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的,或已更新但需推送却未续推送的,每条扣1分。

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季度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重点工作落实

(30分)

各公开单位要压实公开责任,主动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省、市、县部署的重点工作;对依申请公开信息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与申请人做好信息沟通反馈。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县政务公开办核查、登记,确保工作效率。

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的,每单项工作扣5分;规定时限内完成但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每单项工作扣3分。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拖拉、效率不高的,每件扣3分;20个工作日内未办理或无特殊理由超时办理的,每件扣20分;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的,季度考评0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问题整改

(30分)

各公开单位要严格按时限要求,第一时间对省、市、县检测反馈问题、读网发现问题及其他交办问题进行梳理整改,并及时反馈县政务公开办销号。同时,举一反三,强化自查自纠。

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问题整改的,每条问题扣2分。累计2次考评有问题未按时整改完成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发现空白目录、错敏字词、非法链接等问题,每条扣5分。发现个人隐私信息泄露问题,季度考评0分。

工作保障

(10分)

各公开单位要安排专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要严格遵守政务公开工作纪律,畅通沟通交流,做到政务公开消息、电子政务统一平台通知、代电话交办、业务指导函等工作要求及时回复、反馈,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效落实。

未及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无故不落实交办事项的,每发现一起扣3分;未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工作办理情况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频繁变动一次扣3分。


附件3

加分因素:

1.    政务公开工作受到市政府办以上通报表扬的,在考评总分上每次加3分;受到市政府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通报表扬的,在考评总分上每次加2分;3.受到县政府办通报表扬的,在考评总分上每次加1分。

2.政务公开相关亮点、经验交流信息被省级采用的,每次加1分;被市级采用的,每次加0.5分;被县级采用的,每次加0.2分。

3.报送的政策解读材料被市评选为“优秀政策解读材料”的,每篇加2分;被省评选为“优秀政策解读材料”的,每篇加5分。

4.政务公开工作被作为样本点单位接受省级以上考察调研、督查考核的加3分;接受市级以上考察调研、督查考核的加2分;召开全县现场会的加2分。

5.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