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2023年度“徽动消费 乐享定远——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

来源:定远县政府办 阅读: 发布时间:2023-09-11 09:48 字体【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311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办秘〔202315号)《滁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徽动消费乐享亭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商运行〔20232号)等精神,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徽动消费 乐享定远。

二、活动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1031日。

三、活动金额

拟投入财政资金400万元用于发放惠民消费券。其中首轮惠民消费券发放规模100万元;根据首轮消费券核销情况,适时开展第二轮和第三轮发放。

四、实施内容

(一)支持汽车消费。

1.发放汽车补贴120万元。对在我县限上汽车销售单位购买的非营运性质国六标准以上新车(含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消费补贴。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7座及以下)车价10万元以下新能源汽车补贴3000元/辆,燃油车补贴2000元/辆;10万元(含)-20万元新能源汽车补贴5000元/辆,燃油车补贴4000元/辆;车价20万元(含)以上新能源汽车补贴7000元/辆,燃油车补贴6000元/辆。消费券核销时,汽车销售企业需提供购车人车辆订购协议、发票、有效身份证等核验资料。

(二)支持家电消费。

2.发放家电消费券40万元。对消费者在定远县限上家电销售实体店购买电视、冰箱、冰柜、空调、洗衣机、洗碗机等商品时,按照单笔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1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200元消费券、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400元消费券。

(三)支持普惠型消费。

3.发放餐饮、住宿、零售(不含汽车、1000元及以上的家电)等领域普惠型消费券240万元。单笔消费满500元以上(含500元),一次性使用1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200元以上(含200元),一次性使用5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100元以上(含100元),一次性使用30元消费券。普惠型消费券在线下实体门店(定远县限上单位)使用,一次性使用,不找零、不重复使用。

五、活动流程及规则

(一)发放对象:在定远的全体消费者。

(二)投放平台:通过公开征选方式确定消费券发放平台。

(三)使用范围:消费券仅限使用于全县零售、餐饮、住宿行业限上商贸单位门店。具体名单经县商务局核准后在发放平台公布,动态更新。

(四)活动规则

1.消费券通过线上平台发放;所有在定远消费者可根据公布的消费券发放时间节点,采用抢券模式抢领消费券;每种类型券每人每期可领1张。

2.消费券领取当日生效,有效期7天,过期作废;不可充值、提现,不设找零;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可叠加享受发放平台和参与商家的其他优惠活动。

3.消费者可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到经审核公布的参与活动商家门店使用,消费结账时按对应使用面额抵扣后结算账单;逾期不消费自动失效。

4.参与活动的商家应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或变相加价行为,不得进行预付充值;一经核实,取消参与资格,依法追缴补贴款项;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发放平台应在其线上APP首页等设置消费券入口(专场),并根据活动进展情况,提供阶段性核销数据报表,包括消费券发放量、核销量、订单金额、核销金额、核销退款金额、核销商家数等。

6.核销数据须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县商务局根据审计报告行文报县政府,经审批同意后由县财政局予以结算。

7.所有活动补贴资金用完或时间到期,活动自动终止。

六、任务分工

(一)各乡镇要积极动员我县限上单位参与活动,指导参与商家签订承诺书等工作,做好服务保障。

(二)商务部门负责制定促消费执行方案;指导组织商户报名参加;指导发放平台和参与商家配套进行补贴和资源支持。

(三)宣传部门负责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营造消费氛围。网信部门负责做好活动期间的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四)审计部门负责做好活动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

(五)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市场秩序监督以及举报投诉处理工作。

(六)银保监部门要监督指导平台发放消费券工作,督促平台及时做好参与活动商家的服务工作。

(七)财政部门负责做好专项资金、宣传推广费用、后期审计费用的资金保障,指导承办单位抓好绩效评价等工作。

(八)参与活动的商家负责做好活动宣传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做好促消费活动。县商务局负责促消费活动的组织实施,推进2023年定远县徽动消费 乐享定远活动各项重点工作。

(二)加强宣传推广。县商务局会同宣传部门统筹推进媒体宣传,通过县内外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对重点活动、重点板块进行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确保宣传成效。

(三)强化监测评估。相关企业应收集促消费活动成果,及时报送县商务局,及时分析研判促消费活动成效,评估“徽动消费 乐享定远”消费带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