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永康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0:17 来源:永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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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ing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定远县永康镇中心街24号,电话:0550-4404010,邮编:233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永康镇在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围绕《定远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定政办秘〔202272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2条,其中政策文件、政策解读8条;回应对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热点问题关切1341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落实情况9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27条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7条财政资金11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182条监督保障17条,其它725条“两化”专题信息发布67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我镇阶段性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022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情况:无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各部门协调配合

    二是严格把关审查坚持信息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安全和公信力

    三是紧盯重点领域对重点领域事项及时发布更新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原有公开载体基础上,统筹利用线上、线下两类资源,实行镇、村两级联动。一是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二是、村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线下公开载体,并督促村级把基层党建、村级财务、惠农补贴政策、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各项涉农补贴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是在镇、村政务公开专区推行政务日常公开和政府开放月活动。

    (五)监督保障

    一是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召开了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推进、培训会议,并对照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和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监测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并分析原因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深化公开内容、注重实效,强化监督考核制度。

    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022年我镇未出现此类情况。

    (六)狠抓工作落实

    年度工作要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政务公开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公开。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监督协调、党政办组织实施”的原则,提高思想认识,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深入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本级政策解读公开工作,解读形式单一,解读内容与政策文件重复居多。

    (二)改进情况:

    建立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定期学习制度,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永康镇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本年度也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滁州市定远县永康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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